監察院, 台北市中正区的政府監察機關
監察院是台灣台北市中正區的政府監察機關,被指定為國定古蹟。該機構有29名委員,負責調查國家活動並對全國公立機構進行審計。
該機構於1931年成立,從審計部發展為獨立的監察機關。後來被指定為國定古蹟,現在也設有國家人權委員會。
名稱來自於傳統中國的監察機構,這些機構曾經監督朝廷官員。建築結合了古典建築形式與現代行政結構,至今仍是公民和官員共同承擔責任的場所。
建築物的參觀可提前預約,並能了解機構的日常工作。參觀需要登記,以小組形式進行,由導覽員帶領參觀選定的房間。
委員會中有7位是外部人權專家,不執行一般審計工作。他們獨立於其他委員,專注於行政內的人權議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