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法院, 香港金鐘的高等法院
高等法院是位於金鐘金鐘道38號一座二十層高大樓內的最高法院。內設上訴法庭和原訟法庭,處理不同級別的民事和刑事案件。
該法院原名為最高法院,直至1997年香港主權移交中國時更名。這次更名標誌著政治過渡後的體制轉變。
法院使用的英文名稱和正式頭銜反映了其與英國法律傳統的聯繫。訪客會在官方文件和法官在法庭程序中使用這些頭銜時注意到它們。
大樓位於金鐘,容易找到。在法院辦公時間內,部分範圍對公眾開放。請注意,並非所有區域都開放,進入時需穿著正式。
來自檢控部門的法官必須經過一段特定的等待期,以確保他們完全獨立。這項保障防止他們過往的職務影響他們在法官席上的中立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