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ond Supreme Court of Canada Building, 渥太华的联邦法院
加拿大最高法院第二大楼位于渥太华国会山西侧西座大楼的西南角。自治领总建筑师托马斯·西顿·斯科特于1873至1874年将其设计为公共工程部的工场和马厩,采用朴素的哥特复兴风格,装饰比相邻的西座和东座大楼少。托马斯·富勒于1881年将其改建为司法用途,1890年增建的北翼增加了地下室、两层楼和阁楼,使建筑面积几乎翻倍。
这座建筑于1873至1874年由自治领总建筑师托马斯·西顿·斯科特设计,最初是公共工程部的工场和马厩,1881年由托马斯·富勒改建为司法用途。最高法院于1882年迁入,直到1887年与加拿大国家美术馆共用场地,1890年增建北翼后面积几乎翻倍。法官们抱怨气味难闻、通风不良、空间狭窄;法院迁出后,尽管约翰·G·迪芬贝克和市长夏洛特·惠顿呼吁保留,建筑仍于1956年被拆除。
1882年至1887年,这座建筑与加拿大国家美术馆共用场地,法庭与展览空间同处一个屋顶之下。法官们抱怨持续不断的“难闻气味”、通风不良、空间狭窄,以及距离议会图书馆太远。1890年增建的北翼增加了地下室、两层楼和阁楼,使建筑规模几乎扩大了一倍。
这座建筑已不存在:它原位于西座西南角、国会山以西,1956年被拆除。原址现为国会山的停车场和车辆检查设施,没有可参观的建筑。可留意西座与加拿大图书档案馆大楼之间的空地。
该建筑由托马斯·西顿·斯科特设计,原为公共工程部的工场和马厩,被认为不如渥太华其他联邦建筑华丽。1936年《麦克林》杂志的一篇文章写道,即便是这座“破旧的小”法院,也无法夺走人们对这一机构油然而生的敬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