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nake River Land Company Residence and Office, 美国怀俄明州的历史房屋
斯内克河土地公司住宅及办公室是位于美国怀俄明州提顿县的一座历史性原木建筑,建于1926年左右,既作为土地管理者的住所,又作为工作场所。主要建筑设有石砌壁炉、书架、多间卧室、日光室和用于储物的小阁楼。
该建筑由来自东部的退休政治家约翰·霍根于1926年建造,1930年被斯内克河土地公司收购,用于管理约翰·D·洛克菲勒二世的土地购买。它作为这项保护工作的总部,最终保护了大片土地,这些土地成为大蒂顿国家公园的一部分。
这个名字反映了在这里经营土地交易业务的历史。原木和石头的建造方式显示了早期定居者如何以适合当地景观和实际需求的方式将生活和工作空间结合起来。
该建筑位于怀俄明州莫兰,靠近大蒂顿国家公园,由国家公园管理局管理。游客应提前规划,因为进入可能仅限于特定时间,或者可能需要通过公园信息服务进行提前安排。
这座建筑最初由一位东部政治家建造,后来被洛克菲勒的土地公司接管,在私营企业和大规模保护工作之间架起了一座不寻常的桥梁。1930年的这次接管标志着从简单的商业运营向塑造了今天游客所见的景观的国家公园保护项目的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