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ank E. Moss United States Courthouse, 位于犹他州盐湖城市中心的联邦法院。
这座新古典主义风格的法院拥有灰色花岗岩外墙、多立克柱式和华丽的筒形拱顶天花板,内部经过修复,保留了原有的橡木家具和装饰性石膏工艺。
该建筑由建筑师詹姆斯·诺克斯·泰勒于1902年至1905年间建造,并于1912年和1932年进行了大规模扩建,一个多世纪以来一直是犹他州主要的联邦司法设施。
这座法院象征着犹他州的联邦权威和公民自豪感,在交易所广场历史街区内保留其20世纪初的建筑特色,同时设有颂扬当地遗产的当代艺术展示。
该建筑占地约25万平方英尺(约2.3万平方米),容纳了十余个联邦机构,提供现代化会议设施、共享工作空间,以及每层均设有性别中立卫生间等无障碍设施。
国会在1899年以一银元购得该法院用地,这是当地银行家谈判达成的象征性价格,使其成为美国历史上最经济的联邦土地购买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