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ond Pinal County Courthouse, 位于亚利桑那州弗洛伦斯的维多利亚式法院。
皮纳尔县第二法院展现了维多利亚复兴式建筑风格,采用红砖砌筑,饰有华丽的装饰线条,三层结构,并设有一座精致的钟楼,钟楼上有固定绘制钟面,指针指向11:44。
这座法院由建筑师詹姆斯·M·克雷顿于1891年建造,一直作为皮纳尔县的司法中心,直到1961年,期间审理过一些著名案件,包括1899年驿马车强盗珀尔·哈特的审判。
这座法院于1978年被列入国家史迹名录,代表了亚利桑那州的领地时期,象征着美国西南部发展中的法律与秩序。
经过翻新的法院现在用作公众会议、社区活动和婚礼的场所,周边街道可停车,并在规定时间提供导览服务。
由于建造成本不足,这座法院以一幅画在钟楼上的钟面代替了真正的时钟机件,形成了一个永远停在同一时间的钟面,成为建筑独特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