塞凡國家公園, 亚美尼亚格加尔库尼克省塞凡湖的国家公园
塞凡国家公园面积147,343公顷(含塞凡湖水面),陆地面积22,585公顷,保护带342,920公顷。湖泊面积1,238平方公里,最大深度79.4米,被水下肖尔扎岭分为大塞凡和小塞凡。公园划分为四个区域:保护区、禁猎区、休闲区和经济区。
塞凡国家公园于1978年3月14日根据亚美尼亚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和亚美尼亚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部长会议第125号决定成立。1997年,塞凡、诺拉图斯、马尔图尼和瓦尔代尼斯的林场被解散,其土地连同湖岸疗养设施移交公园。2001年关于塞凡湖的法律将整个公园划入湖泊中央区。
公园的亚美尼亚语名称“Սևան ազգային պարկ”源自塞凡湖,湖中的鱼类孕育了当地的渔业传统。塞凡鳟(Salmo ischchan)和塞凡科加克鱼(Capoeta sevangi)在马兹里克河等河流中产卵,湖上持证捕鱼由公园管理机构监管。亚美尼亚鸥(Larus armenicus)在此筑巢,是公园两种地区特有物种之一。
公园分为四个区域:保护区、禁猎区、4,753公顷的休闲区和11,266公顷的经济区,各区域准入不同。四个保护区(Norashen、Lichk-Argichi、Gilli、Artanish)共7,464公顷,其中3,175公顷为水域。湖上持证捕鱼由公园管理部门监管。
马斯里克河及其支流是特有物种塞凡鳟(Salmo ischchan)和塞凡科加克鱼(Capoeta sevangi)的产卵地,幼鱼在此生活到一岁。这两个物种都被列入亚美尼亚红色名录的濒危物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