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gional Court in Plzeň, 捷克皮尔森的地区法院
皮尔森地区法院使用一座司法宫殿,由建筑公司Müller a Kapsa于1902年在旧多明我会修道院及圣玛丽亚·玛格达莱娜医院和圣瓦茨拉夫礼拜堂的旧址上建成。这座朴素、兵营式的建筑群位于Veleslavínova街,包含一段保存下来的中世纪城墙和一座半圆形棱堡。
该法院于1850年7月1日依据废除领主法庭和城市法庭的司法改革设立,最初为管辖十八个地区法院的省级法院。自1855年起改称州法院。1960年后接管了被撤销的卡罗维发利州法院辖区,从而完成了西波希米亚的管辖范围。
这里原是被称为“黑修道院”的多明我会修道院,以及带圣瓦茨拉夫礼拜堂的圣玛丽亚·玛格达莱娜医院;如今仍保留一段城墙,包括一座半圆形棱堡。法院建筑及其北侧部分自1999年起被列为文化古迹。
法院位于皮尔森市中心 Veleslavínova 40 号,步行即可轻松到达。游客应注意,大楼的某些区域需要授权才能进入,并可能需要进行安全检查。
1892年选址于此,部分原因是这里是比尔森唯一保留着中世纪城墙残段的地方,其中包括一座半圆形棱堡。1902年的法院建筑群围绕这些防御工事修建,两部分自1999年起均作为文化古迹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