芳堤娜县法院, 位于加拿大金斯顿的法院。
弗龙特纳克县法院是金斯顿的一座石灰岩建筑,中央有一个带肋的圆顶,架在鼓座上,鼓座上有十六个拱形窗户。爱奥尼柱式门廊作为主入口,赋予建筑正式的外观。
法院于1858年开放,1874年火灾后重建。这次重建巩固了它作为金斯顿主要公共建筑的地位。
这座法院至今仍是活跃的司法中心,展示了19世纪安大略公共建筑的建筑风格。游客既能接触到正在运作的法庭,也能看到定义那个时代机构建筑的设计选择。
这座建筑位于金斯顿市中心,外部游客可以进入,不过最好在自然光照亮外观的时候欣赏。计划在上午或下午早些时候参观,以便在最佳光线下看到石材细节和窗户。
这座建筑是用直接从法院所在地的采石场开采的石灰岩建造的。内部有一个雕刻精美的石制皇家徽章和一个那个时代的装饰性铸铁喷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