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卡高等法院, 孟加拉国达卡的高等法院
高等法院部门是孟加拉国的主要上诉法院,处理宪法事务、民事案件、刑事案件以及多个法庭的各种上诉。它在达卡运作,有大量法官和司法工作人员在平日工作。
该机构于1947年成立为达卡高等法院,1955年转变为东巴基斯坦的上诉法院。1972年孟加拉国独立后,它成为该国最高法院的上诉部门。
法院尽管在孟加拉语地区运作,却用英语作出判决,这种做法源于该地区的殖民历史。这种语言选择影响了法律体系的运作方式以及法律的解释方式。
法院位于达卡市中心,周日到周四运营,整个星期都有预定的听证会。由于这是一个正在运作的法院,有活跃的诉讼程序,访客应遵守正式程序和着装要求。
法院拥有通过宪法权力签发特别令状的权力,包括 certiorari、mandamus、quo warranto、prohibition 和 habeas corpus。这些权力使法院能够保护公民的基本权利,并监督当局行使权力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