賓夕法尼亞州最高法院, 美国宾夕法尼亚州的州最高法院
宾夕法尼亚州最高法院是该州的最高法院,由七名大法官组成,对影响全州居民的案件作出最终裁决。该法院审理下级法院的上诉,并审查各种法律事务中的案件。
该机构始于1684年的省级法院,并于1722年获得独立于殖民地总督的权力,确立了司法分立。这一转变标志着该地区法律权威行使方式的转折点。
该法院在宾夕法尼亚州的三个主要城市——哈里斯堡、费城和匹兹堡——开庭,使全州不同地区都能方便地使用法院服务。这种方法使司法程序更贴近其所服务的社区,而不是将其保留在一个地点。
法律文件和案件信息可通过PACFile电子系统访问,该系统提供安全的案件提交和追踪服务。访客应注意,根据案件性质,某些程序可能限制访问。
该法院于1799年宣布法律违宪,比美国最高法院行使此权力早多年,使宾夕法尼亚州成为美国司法审查的先驱。这一决定为法院后来质疑立法的方式树立了重要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