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mtsgericht I und Landgericht I, 柏林米特区的民事法院建筑群
地方初级法院一和地方法院一是1896年至1904年分阶段建成的四层抹灰司法建筑群,位于利滕街12–17号、格鲁纳街转角。四周合围、内部设四条横向翼楼的布局形成十二个大小不一的内院。利滕街一侧的五开间主立面由巨型爱奥尼式壁柱划分,中央起山墙,底层为粗石砌面。内部有一座贯通各层的拱顶门厅,主楼梯厅覆以三叶形拱顶,跨度23米、长35米、高28米,由成对柱子支撑。
该建筑群于1896年至1904年分阶段建成,地块原属国库,其上一座旧士官学校自1879年帝国法院组织法颁布后即用作法院。初步设计由普鲁士公共工程部在保罗·特默和鲁道夫·默尼希主持下完成,奥托·施马尔茨负责施工,并增建了两座楼梯间和利滕街中翼。东德时期,这里设有东德最高法院和柏林市法院。
雕塑装饰依据雕塑家奥托·里希特的模型制作,其新艺术运动形式在普鲁士国家建筑管理部门中并不常见。下层走廊两侧墙面各有一条50厘米宽的纯色红瓷砖带,与红色砂岩门框相配。两个主要楼层通向走廊的门为橡木制成。
这里是正在办公的法院:法庭和办公室不对游客开放,旁听只能在指定的公众席进行。利滕街一侧的正门通向拱顶门厅,入口处须接受安检。最近的车站是克洛斯特大街地铁站,步行约一个街区;内院不是公共通道。
中央大楼梯厅上方覆盖着三叶形拱顶,由成对柱子支撑:跨度23米,长35米,拱顶距地面高28米。外露面采用科塔砂岩,主楼梯为双螺旋结构。走廊天花板采用科能拱,这是工程师马蒂亚斯·科能为该建筑开发的构造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