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枷, 英国伯恩茅斯、基督城和普尔的历史刑具。
这些木制约束装置由沉重的框架组成,框架上有开口,用于固定人的腿部或脚踝,使其因轻微违法行为在城镇广场上公开展示。
这些装置于1351年由《劳工法》首次在英格兰全境强制使用,数世纪以来一直用于惩戒罪犯,直到1872年在纽伯里最后一次使用后,于1870年代正式废除。
这些装置既用作惩罚工具,也用作公开羞辱工具,针对犯有醉酒、咒骂、不诚实交易或流浪罪的罪犯,旁观者经常聚集在一起目睹施加在违法者身上的耻辱。
对历史司法实践感兴趣的游客可以在当地遗产场所观看这些刑具的保存样品,并在多塞特历史中心查阅档案材料,以获取更多历史背景和文献。
与其他施加身体痛苦的刑罚工具不同,这些约束装置主要依赖社会羞辱和公开暴露,在声誉具有重要意义的小社区中尤为有效。